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提示
为了保证您快速获取您申请的政府信息,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相关规定,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主动公开大量政府信息。建议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前,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公示栏(屏)等渠道和方式对所需政府信息进行查找。
二、为了更加高效地获取相应政府信息,建议您先查看行政机关的职能,尽可能直接向政府信息制作部门提出申请,如自然资源部门制作土地征收类信息,住建部门制作住房、城乡建设类信息,公安部门制作治安管理类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等。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包括需要行政机关重新制作、加工、汇总、分析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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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友情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本栏目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投诉、咨询、建议请通过
12345市民热线、领导信箱
等渠道反应。
2.依申请公开工作实行“一事一申请”原则,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如一个文件)。
3.提交申请时,请您务必填写真实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受理单位与您联系答复。
4.如果您在提交申请后20个工作日(经延期告知的延长20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请直接与受理部门联系
。
5.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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