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90160921141/2026-0014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政府办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发〔2026〕36号 |
| [ 名 称 ]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吴政发〔2026〕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驻吴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2026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现就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荣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张剑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园区建设、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行政审批、数字政府建设、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数据局)、县产业集中区保障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人武部、县委编制办、武警中队、县税务局、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高峰同志:负责工业商贸、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工业商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县政协、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慈善协会、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石油公司、公路段、汽车站、吴堡路产养护管理中心、吴堡收费站、火车站。
张敏同志:负责苏陕协作工作,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苏磊同志:负责协调省级定点帮扶团工作,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张子君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公安局(交警队)、县司法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信访局。
万治国同志:负责国能帮扶工作。
李晓辉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林业、供销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科协、县水文站、县气象局、供水公司、陕西果业集团黄河有限公司。
张爱民同志:负责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县供电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堡县管理部、污水处理厂、吴堡县长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烟草公司。
安茹同志: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团县委、妇联、文联、残联、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新华书店。
部门牵头的综合性工作和议事协调机构按领导同志分工对口分管,县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随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为了保证县政府领导同志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期间,所分管部门遇有紧急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及时处理,实行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互补。具体如下:
张剑同志与高峰同志互补;
张子君同志与李晓辉同志互补;
张爱民同志与安茹同志互补。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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