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3610829520695029G/2026-0001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残联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文字解读】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实施方案 | ||
原文链接: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 号)。
二、政策制定目的
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
三、补贴对象
吴堡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的应届高校残疾人 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含2年)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四、补贴条件与补贴标准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见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补贴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予补贴。落实扶持资金时,若申请 者本人持有惠民惠农“一卡通”,须通过“一卡通”账号发放。 没有”一卡通”的通过银行向本人账号转账。
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
五、申报材料
1、《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证明和见习报告(需盖见习单位公章)。
六、办理程序
1、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经县残联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落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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