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610829520695029G/2026-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残联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文字解读】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26-09-15
来源: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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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 号)。    

二、政策制定目的

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

三、补贴对象

吴堡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的应届高校残疾人 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含2年)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四、补贴条件与补贴标准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见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补贴按整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予补贴。落实扶持资金时,若申请 者本人持有惠民惠农“一卡通”,须通过“一卡通”账号发放。 没有”一卡通”的通过银行向本人账号转账。

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

五、申报材料

1、《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见习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见习证明和见习报告(需盖见习单位公章)。

六、办理程序

1、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经县残联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落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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