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9773805177E/2026-0002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文字解读】吴堡县2026年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 | ||
原文链接:吴堡县2026年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
1.吴堡县农机化项目实施的目标是什么?
答:以全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和丘陵山区农机化补短板为导向,加强农机装备建设、推广先进机械化技术、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夯实农机发展基础,助推我县农机高质量发展和丘陵山区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7%。
2.吴堡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开展农机操作手技能提升培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兑付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推广不在补贴目录内的先进适用小型农机具、农机合作社能力提升。
3.吴堡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对象有哪些?申报主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1.吴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吴堡县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且主体注册地址在县域内)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2.项目申报基础要求为:基地作业的大中型拖拉机、播种机和联合收割机等重点机械均加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单北斗),实时监控生产作业全过程;实现耕种管收等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项目主体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健全;配置各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800亩。
4.吴堡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项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1.吴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督促、业务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2.本年度内,同一主体实施省市农机化项目不得超过两个,所有享受农机化项目补助的农业机械必须是国产机械,三年内不得倒卖,如发现,五年内不得再享受中央、省、市农机化项目;3.采用“先实施+预结算”的方式,实施进度完成项目总进度80%,可按照补助资金的30%预拨资金;4.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专业技术人员要与项目实施主体共同深入业务工作第一线,全程全面掌握项目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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