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01609200XP/2025-0002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做好省市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市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09
来源:吴堡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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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民营〔2025〕1554号)精神及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我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提升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的便利度和满意度,现就做好我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在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中,应同步宣传推广以下三类投诉举报渠道:

1.省级渠道:“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二维码(见附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手机微信搜索陕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小程序进入,选择“三个年”问题线索专题征集,点击“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营商环境投诉”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市级渠道:“榆林市营商环境监测平台”二维码(见附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手机微信搜索“营商榆林”小程序进入,点击投诉建议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3.县级渠道:“吴优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二维码(见附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手机微信搜索“吴优办”小程序进入,点击建议投诉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宣传方式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渠道同步推广、同步覆盖:

1.线上宣传: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吴优办”小程序等平台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专栏或悬浮窗口,常态化展示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二维码,方便群众操作。

2.线下宣传:在政务服务大厅(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工贸局)、产业园区(牵头单位:产业园区管委会)、社区公共区域(牵头单位:宋家川街道)、交通枢纽(牵头单位:交通局)等场所,张贴或摆放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海报、桌牌等,确保企业群众“看得见、扫得到”。

3.活动推广:结合“营商环境服务周”“三进一解一优”等活动,组织现场宣传和操作指导,提升企业群众对投诉举报渠道的知晓度和使用率。

4.定向推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将省市县投诉举报渠道推送到“五上企业”、重点项目单位、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确保重点群体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举报渠道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省市县投诉举报渠道同步推广、同步落实,并且将相关佐证材料及影像材料及时报至县营商办。

2.优化服务,提升质效。各承办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响应、高效处理企业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县营商办将适时对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省、市、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二维码


吴堡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二维码               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二维码

“吴优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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