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9773805177E/2026-0001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政农发〔2026〕67号 |
| [ 名 称 ] | 吴堡县2026年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 | ||
吴堡县2026年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
吴政农发〔2026〕67号
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榆林市2026年南部县农机化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榆政农发〔2026〕40号)文件要求,结合吴堡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实际,加快推进农机高质量发展和丘陵山区补短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县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和丘陵山区农机化补短板为导向,加强农机装备建设、推广先进机械化技术、培育农机服务主体,夯实农机发展基础,助推我县农机高质量发展和丘陵山区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7%。
二、重点任务
(一)农机化补短板项目。1.安排10万元,由吴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用于开展农机操作手技能提升培训,培养一批技能素养过硬的农机手、新型职业农民,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选拔和培养农机生产和使用一线“土专家”,发挥基层实用技能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2.安排5万元,由吴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3.安排15万元,由吴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施,按照《吴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吴堡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农发〔2026〕55号)文件要求,用于兑付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4.安排25万元,推广不在补贴目录内的先进适用小型农机具,重点支持小杂粮播种、中药材收获、果园管理、舍饲养殖等短板环节,减轻农民劳动强度。
(二)农机合作社能力提升:每个补助10万元,提升5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能力,要求实施主体未连续享受过该项目,主要用于添置农机装备和开展技术培训。项目主体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健全;配置各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年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80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各项重点工作以项目形式落到实处。吴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督促、业务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本年度内,同一主体实施省市农机化项目不得超过两个。所有享受农机化项目补助的农业机械必须是国产机械,不得再享受中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且三年内不得倒卖,如发现,五年内不得再享受中央、省、市农机化项目。采用“先实施+预结算”的方式,实施进度完成项目总进度80%,可按照补助资金的30%预拨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资金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完成全部资金的兑付。
(三)技术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专业技术人员要与项目实施主体共同深入业务工作第一线,全程全面掌握项目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指导和服务。
(联系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丁永安,电话:18098071363)
吴堡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6日
文字解读:吴堡县2026年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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