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9MB2901937E/2026-0000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公安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吴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整治。
二、整治对象
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
三、整治内容
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骑行年龄限制、逆行、乱停乱放;驾驶报废车、非法改装改型以及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期间,对查处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榆林市电动车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四、整治方式
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强化路面管控与宣传教育,曝光典型违法和典型案例,打击违法行为,纠正交通陋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
五、温馨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务必做到“有牌证、戴头盔、按规载人、靠右行、守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吴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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