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0160921141/2025-001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5-12-30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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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划定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开垦范围为全县25°以上,且土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裸土地的陡坡地。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限制或禁止以下行为:

(一)禁止毁林、毁草开荒。

(二)禁止在荒山、荒坡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生产建设活动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禁垦范围,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控制水土流失。

违反本公告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2.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表

序号

镇(街道)

划定禁垦面积 (hm²)

1

岔上镇

1810.03

2

郭家沟镇

1294.75

3

寇家塬镇

2999.37

4

宋家川街道办

1914.6

5

辛家沟镇

1275.85

6

张家山镇

434.66

合    计

9729.26


附件2:

吴堡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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