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9MB29136047/2025-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时间:2025-11-27
来源: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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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涉及我县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吴堡县去胡家食材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小米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米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是向供货商购买,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主动与供货商沟通,要求其所供货品质量安全可靠,来源合法合规,杜绝出现不合格食品情况。我局对该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整改。

二、吴堡县万成副食批发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大葱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葱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是向供货商购买,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主动与供货商沟通,要求其所供货品质量安全可靠,来源合法合规,杜绝出现不合格食品情况。我局对该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整改。

三、吴堡县于炳香田野蔬菜批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经营的豇豆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豇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查证,该店是向供货商购买,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案发后,该店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主动与供货商沟通,要求其所供货品质量安全可靠,来源合法合规,杜绝出现不合格食品情况。我局对该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整改。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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