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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公安“六字诀”解矛盾、化纠纷、促和谐

  • 发布日期: 2016-01-07 09:03:15
  • 来源: 吴堡县人民政府
  • 责任编辑: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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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县公安局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做为工作的切入点,不断探索、总结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通过高、早、导、联、处、访“六字诀”,解矛盾、化纠纷、促和谐。全年来,共接办群众来信及上级转办信访件16件,接待群众来访20批42人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0余起,有效的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高”点部署。始终清醒认识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性,高起步,高谋划,抓落实。一年来,主要领导及各党委委员多次深入基层对矛盾纠纷进行调研,并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强调全局民警务必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

“早”获信息。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组织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民警进村入户,全面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辖区各种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纳入管控视线。同时,积极对流动人员聚居地、治安复杂场所、矛盾纠纷多发区域积极物建信息员,广泛搜集深层次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尽早介入,掌握工作主动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导”引深入。坚持把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制教育等方式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并组织民警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建筑工地等单位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2015年,共组织各类法律集中宣传活动30多次,悬挂横幅5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

“联”动调解。工作中,注重协同联动,积极加强与党委政府、各乡镇、村委会沟通协调,及时把收集到的信息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相关单位,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乡镇干部配合民警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努力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提升调解成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处”置到位。注重调处工作,严防“小纠纷”转变成“大案件”。要求民警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加强协调化解,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激化和转化为案件。

“访”问细致。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查漏补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经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主动回访,防止回潮;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全力做好相关人员思想稳定工作,消除矛盾纠纷隐患。(县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董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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