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610829520695029G/2024-0000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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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吴堡县残联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吴残发〔2024〕17号 |
[ 名 称 ] | 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
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吴残发〔2024〕17号
根据《陕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通过一次性补助、提供场地、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推介等多种方式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结合市残联《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实施方案》以及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范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该项目不得与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扶持重复享受。
自主就业创业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人灵活就业。
残疾人自主创业: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
残疾人灵活就业: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包括从事电子商务、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
二、扶持条件和标准
申请扶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或从事个体经营者必须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法且具备可持续经营的潜力。
1、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落实到人到户扶持资金时,通过“一卡通”账号发放。
2、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1)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
(2)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
(3)在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
(4)获得省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三、申报材料
1、《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从事农村种、养、加的证明(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
5、获奖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填写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残疾人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从事农村种、养、加的证明、获奖的证明、材料。)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2、县残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申报者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核相关资料,审核后将拟定扶持的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惠民惠农“一卡通”账号,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残疾人惠民惠农“一卡通”账号内。
附件: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申请表
吴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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