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 | 关于撤村并支后项目倾斜于并后的自然村开展工作的建议 |
建议代表 | 霍学龙等2名 |
承办单位 | 发改局 |
协办单位 | 财政局、扶贫办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霍学龙等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撤村并支后项目倾斜于并后的自然村开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我县完成了撤支并村工作后,确实存在个别村并村后中心村和自然村基础设施条件有很大差距的现象,为此,在今年编制全县“十三五”规划、吕梁山片区脱贫攻坚发展规划的时候,优先规划了落后自然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发改局在申报2016年中、省、市预算内投资的时候,也优先安排了落后自然村,力争使并村后落后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得到尽快改善,进一步缩小村内差距,实现共同致富。 发改局 201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