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扫黑除恶办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1-03 14:09:51    来源:吴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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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下午,吴堡县扫黑除恶办召开落实省委扫黑除恶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吴堡县扫黑除恶工作巡视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对号入座,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方位、多领域排査涉黑涉恶线索,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见底”。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要及时通过发动群众举报、实地走访查看等方法,全面查找涉黑涉恶线索,对于摸排的案件线索,要进行梳理分类归纳后,及时上报“县扫黑办”,由“县扫黑办”研判分析、甄别归类后转送相关部门处理、査办。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举报等方式向县综治办、县公安局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电话举报

吴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0912-6510124

吴堡县“扫黑办”:0912-6524868(工作时间)

吴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0912-6524307(工作时间)

吴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0912-6510125(工作时间)

吴堡县公安局宋家川派出所:0912-6521569

吴堡县公安局寇家塬派出所:0912-6618144

吴堡县公安局辛家沟派出所:0912-6620110

吴堡县公安局岔上派出所:0912-6673110

信件举报

收件人:

吴堡县“扫黑办”

地 址:

吴堡县宋家川街道新建街216号

邮 编:

718299

电子邮箱:

pinganwubu@126.com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经济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2、把持、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当地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聚众滋事、强揽工程、强立债权、强迫交易、恶意竞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4、在各类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滋事、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恃强凌弱、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

6、有组织的从事“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7、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打砸抢夺、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组织或受雇他人充当“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9、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生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封门堵路、假冒记者敲诈勒索,特别是背后操纵物业、恃强欺压业主、强取豪夺水电费用等破坏营商环境的恶劣行为以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薛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