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脱贫攻坚政策要点(最新最全)
发布时间:2019-05-17 14:53:01    来源:榆林扶贫
榆林市脱贫攻坚政策要点


一、基本概念

(一)中央相关精神要求

1.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方略是什么?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什么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底在湖南考察时提出来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精髓。主要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于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因人施策。

3.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什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4. 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3)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

5.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指什么?

“两不愁”:不愁吃(含安全饮水)、不愁穿。“三保障”: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医疗有保障。“一达标”: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6.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部署的“123456”分别指什么?

一个目标:补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两个确保: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三个格外: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7.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哪四个问题?

要重点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

8.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决定》中就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是如何规定的?

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9.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要解决好哪4个问题?

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这4个问题。

10.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指的是哪五级书记?

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

11.习近平明确当前脱贫攻坚战的三个“着力点”是什么?

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12.每年的“扶贫日”是哪一天?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哪些问题?

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腐败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1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体有哪些内容?

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018年-2020年,是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三年,也是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的关键三年。

15.习近平总书记六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是什么?

2015年2月13日至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陕西省延安、贵州贵阳、宁夏银川、山西太原、四川成都、重庆渝州召开了六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1)2015年2月13日陕西延安座谈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老区发展和老区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加快老区发展步伐,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确保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2)2015年6月18日贵州贵阳座谈会:“十三五”的最后一年是2020年,正好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实施“四个一批”的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移民搬迁安置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3)2016年7月20日宁夏银川座谈会: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短板。必须采取系统的政策和措施,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4)2017年6月23日山西太原座谈会:脱贫攻坚工作进入目前阶段,要重点研究解决深度贫困问题。各级党委务必深刻认识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强化支撑体系,加大政策倾斜,聚焦精准发力,攻克坚中之坚,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5)2018年2月12日四川成都座谈会: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清醒认识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6)2019年4月16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在重庆渝州会堂举行。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攻坚战质量。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务必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1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具体有哪些内容?

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意见》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意见》还对如何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善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7.“四个落实”和“八看”指的是什么?

“四个落实”指:一是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二是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三是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四是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

具体做到“八看”:一看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落实情况,二看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三看相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部门职责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四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五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六看脱贫攻坚过程中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七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八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18.“三大帮扶体系”指什么?

国企帮扶体系、高教帮扶体系、医疗卫生帮扶体系。

19.“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指的是什么?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20.贫困户属性分哪几类?

分为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21.贫困户致贫原因有哪些?

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土地;缺水;缺技术;缺劳力;缺资金;交通条件落后;因婚;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22.脱贫户退出时收入计算起止时间?

上年度10月1日起至当年度9月30日止。

23.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什么?

到2020年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4. 贯彻精准扶贫要求的“四个明确”是什么?

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

25. 深度贫困地区的“三区三州”是指哪里?

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三区”);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三州”)。

26.三大攻坚战是指什么?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27.什么是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贫困人口数量与农村人口数量之比。

28.什么是“两率一度”?其标准是什么?

“两率一度”是指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群众满意度。其标准是精准识别率、精准退出率在95%(含95%)以上、群众满意度在90%(含90%) 上,且错退率不得高于2%、漏评率不得高于2%。

29.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的贫困家庭。

30.脱贫攻坚“悬崖效应”指什么?

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

(二)陕西省相关精神要求

1.陕西省“八个一批”帮扶措施是什么?

“八个一批”是陕西省明确的帮助群众脱贫路径的统称。即:通过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就业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健康扶贫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危房改造脱贫一批。

2.“四支队伍”包括哪些人?

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

3.驻村联户扶贫机制是什么?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为使贫困村及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所建立的“市级领导联县包村、县级领导联镇包村、各级部门联村干部包户”的脱贫攻坚机制。

4.陕西省脱贫攻坚“两对两补”工作指的是什么?

“两对两补”即“对标任务标准、对标时间节点,补齐攻坚短板、补强工作弱项”工作,确保户、村、县脱贫退出认定工作启动前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切实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5.陕西省脱贫攻坚“两推进两完善”工作指的是什么?

推进产业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扶志扶智工作,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两房”建设。

6.陕西省脱贫攻坚“一补两送一议”工作指的是什么?

补正建档立卡信息,送政策、送技术,议脱贫措施。

(三)榆林市相关精神要求

1.榆林市“四明两创一提升”指的是什么?

2018年3月5日 ,榆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榆林市扶贫系统“四明两创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四明”即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两创”即工作创优、创新,“一提升”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升扶贫系统干部作风效能。

2.榆林市幸福扶贫理念的内涵是什么?

所谓幸福扶贫,就是通过广大扶贫干部的不懈努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贫困群众不断增加获得感,让扶贫干部不断获得成就感,最后双方共同拥有幸福感的过程。简单地讲,“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加上“扶贫干部的成就感”就是“脱贫攻坚的幸福感”。

3.榆林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思路是什么?

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将紧扣精准主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工作全局、以脱贫攻坚彻底改变干部作风”总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改革推动、政策支撑、考核激励”总思路,坚持因人因户因村施策、因贫困类型贫困原因施策,把高质量脱贫退出放在首要位置,坚持“633”分类指导(6个北部县,绥德、米脂、吴堡3个2018年“摘帽”县,佳县、清涧、子洲3个2019年“摘帽”县),坚持“党建引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政策不变、大扶贫格局、工作统筹”特色做法,聚焦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手抓减贫,高质量完成3.2万人的年度减贫任务;一手抓巩固,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着重完成好历年已脱贫人口的巩固任务,坚决防止返贫。

4.什么是有榆林特色的“七步工作法”?

“七步工作法”:第一步,精准识别。第二步,精准派人。第三步,坚持标准。第四步,精准施策。第五步,激发内力。第六步,严把出口。第七步,巩固成果。

5.如何理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为贫困群众负责”的深刻内涵?

为贫困群众负责是一种工作态度,更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方法。为贫困群众负责是脱贫攻坚的出发点,为贫困群众负责是贯穿精准扶贫的主线,为贫困群众负责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落脚点,全市各级扶贫干部一定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为贫困群众负责,撸起袖子加油干,用高质量脱贫退出的实绩,向全市贫困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6.榆林市行业扶贫的“三清”行动指的是什么?

2018年9月14日,榆林市安排部署了以“退出任务清零、工作短板清账、行业数据清底”为内容的行业扶贫“三清”行动,对照《榆林市2018年度行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2018年行业扶贫“三清”行动实施方案》,紧盯“两房”、水电路、村卫生室、村集体经济等关键指标,逐条逐项补齐,稳步推进退出工作。

7.榆林市行业扶贫的“三明”行动指的是什么?

2019年初,榆林市开展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的行业扶贫“三明”行动。

8.榆林市扶贫扶志“6+6”工作法是什么?

2018年11月份,榆林市印发了《榆林市扶贫扶志工作季度点评通报办法(试行)》,在持续推进全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村规民约、文明创建、公益救助、司法保障”的“扶志六法”基础上,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结合榆林实际,全面推广以“贫困户培训全覆盖、树立反面典型、生产奖补、劳务补助、退出奖励、孝老敬老”为特色的扶志“六大举措”。

9.我市哪些县区是贫困县区?哪些是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全市12个县市区全部是革命老区县,其中有8个国定贫困县,分别是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横山区和定边县,上述县区除定边县外,其他7个县区还是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

10.榆林近三年脱贫摘帽情况如何?

2017年,全市脱贫1.84万户、6.11万人,退出贫困村162个,横山区、定边县“摘帽”。年底,全市剩余贫困村568个,在册贫困人口7.23万户、17.0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5.73%。2018年,全市脱贫4.45万户11.69万人,退出贫困村432个,绥德、米脂、吴堡3个县“摘帽”。年底,全市剩余贫困村134个,在册贫困户2.69万户5.17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4%。2019年,全市计划脱贫1.29万户3.21万人,退出剩余贫困村134个,佳县、清涧、子洲3个县“摘帽”,实现整体脱贫。年底,全市预计剩余1.4万户1.96万人,贫困发生率预计下降至0.66%。

二、帮扶知识

(一)谁来帮

1.帮扶力量

(1)四支队伍,即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级“两委”干部;

(2)社会力量,即企业、社会组织、民间爱心人士等。

2.前期准备

(1)了解社情、民意、乡俗;

(2)熟悉农民、农业、农村工作特点;

(3)掌握扶贫、农村政策;

(4)熟悉贫困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

(二)帮扶谁

1.贫困户。主要是户主、家里的明白人、家里拿事的人。

2.已脱贫户。巩固成果,按规定继续落实政策,实现稳定脱贫。

3.周围的非贫困户。主要是接近贫困识别标准的人及对扶贫政策、措施不理解的人。

(三)帮什么

1.产业扶贫

(1)自主创业:种养业、小作坊、农家乐、网店等;

(2)多户联合干:种养业、小作坊、农家乐、网店等;

(3)合作社帮带:流转土地、代种代养、资产收益等;

(4)龙头企业领干: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

(5)发展村集体经济:开展“三变”改革,发展光伏产业等。

2.落实政策

(1)就业扶贫:有组织劳务输出、组织就近务工、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

(2)易地扶贫搬迁:协助落实易地搬迁扶贫政策。

(3)危房改造:协助落实危房改造政策。

(4)生态扶贫:协助落实生态护林员和退耕还林、公益林等补助政策。

(5)教育扶贫:协调落实贫困户家庭子女教育补助政策。

(6)健康扶贫:帮助办理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帮助低保贫困户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帮助申请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服务,指导办理贫困户健康商业补充保险。

(7)兜底扶贫:协调落实五保户补助资金,协调落实低保户分类施保政策,协调落实贫困残疾人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落实贫困老年人高龄补贴,协调落实民政临时救助政策。

(四)怎么帮

1.深入村户宣传调研

(1)与群众拉家常、“谝闲传”,多见面、常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拉近感情。

(2)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出谋划策,缺志的励志,缺钱的找钱,缺技术的帮技术,为群众排忧解难。

(3)用群众语言解读扶贫政策,讲好身边脱贫致富故事,让政策入脑入心。

(4)敞开心扉,说掏心窝子话,掌握群众的疾苦和怨气,做好心理疏导,及时帮助化解纠纷和矛盾。

2.协商确定脱贫计划

弄清主导产业、资金来源、优惠政策、帮扶形式、预期目标、时间节点等。

3.做好精准帮扶文章

(1)指导建强村级“两委”班子;

(2)协调派出单位落实干部结对帮扶措施;

(3)定期走访农户、记好民情日记;

(4)协调落实帮扶项目和贫困户扶持政策。

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民主权益(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

(2)政策权益:

①因人因户梳理政策;

②耐心细致解释政策;

③帮助代办落实政策,如代办医疗救助、低保分类施保、扶贫贷款、财政到户资金等。

5.选择适当帮扶时机

主要原则是帮忙不添乱,充分利用农闲时节,主动避开农忙。

6.注意把握帮扶禁忌

(1)代办不包办,尊重群众意愿;

(2)说话算话,不欺骗群众;

(3)洁身自爱,严禁伤风败俗。

三、相关政策

(一)健康扶贫政策

1.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需要自己出钱吗?

答:这些费用都由财政按政策规定资助,统一拨付,不需要贫困户出钱,也不再需要贫困户先行垫付。

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需要交押金吗?家庭困难没有钱看病怎么办呢?

答: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押金。

3.哪些是新农合纳入专项管理的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慢保如何办理?

答:Ⅰ类(共6种)年度限额2万元: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服用国产抗排斥药)、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衰竭期、尿毒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

Ⅱ类(共3种)年度限额5000元: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Ⅲ类(共34种)年度限额2000元:慢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含脑梗死)、肺心病、冠心病、高血压(2级及以上)、糖尿病(有并发症)、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结核病、慢性肾炎、风湿性心脏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脉管炎、紫癜性肾炎、系统性变应性血管炎、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麻痹症、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天疱疮、银屑病、致密性骨炎、重症肌无力、中枢性尿崩症、干燥综合症、白塞氏病、格林巴利综合症、克罗恩病、皮肌炎、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脊髓空洞症。

Ⅳ类(共2种)年度限额1000元:肝硬化(代偿期)、布氏病。将贫困人口Ⅳ类门诊特殊慢性病新农合报销封顶线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报销比例不变,即年度限额由1000元提升至1200元。

Ⅴ类: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过敏性鼻炎、硬皮病、支气管哮喘、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分别为630元,1500元。

报销比例: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比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8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70%,市内二级为60%,市内三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55%。

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者纳入新农合特殊慢性病报销管理,按照70%比例进行报销;0-18周岁患者年度封顶线为1.5-2万元。

慢保办理程序:患者持身份证、合疗卡、照片到所属乡镇卫生院申请慢性病鉴定,持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有关检委托查资料的可一并提交。由县合疗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指定医疗机构鉴定县区,患者也可到县区合疗办指定地点办理。

持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病历的患者,县市区合疗办可直接认定,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患者需提供省妇保院(西北妇儿)等定点医院有关资料认定。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门诊报销额度较非贫困人口多20%。

4.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报销封顶线是多少?

答: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55万元,累计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70万元。

5.哪些病种可以实行定点救治、定额付费?

答:农村贫困人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25种大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专项补助范围。市内二级定点救治医院按85%、三级定点救治医院按80%,省级定点救治医院按70%的比例补助,实行定点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管理。

6.针对贫困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在普通贫困人群基础上,在已有的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贫困人口新农合的报销范围。

7.什么是“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答:农村贫困人口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时,新农合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都可在就诊医疗机构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只需签字确认留电话备查,并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不用再拿相关手续去医疗办、民政局办理。

8.什么是“一兜底”?

答: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后,由县市区实施兜底保障,确保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就诊,新农合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9.什么是签约帮扶?

答:对每个贫困家庭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使得每名健康扶贫对象都有医务人员结对帮扶,上门服务。

10.贫困户市外住院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转诊单(备案单)、身份证、合疗卡。

1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缴费需要自己出钱吗?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策。

1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统筹报销优惠政策?

答: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全额报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10%。

13.贫困户看病报销流程?

答:市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凭身份证、合疗卡以及有关贫困证明(系统标识)等,在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直接报销(救助);

市外定点医院就诊未报销的,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市政务大厅(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报销(救助)。

14.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乡镇卫生院95%;市内二级医院90%;市内三级医院/市中医院68%/70%;市外省内二级医院75%;市外省内三级医院65%;省外二级医院70%;省外三级医院50%。

15.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是什么?

答:大病集中救助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16.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政策指什么?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县市区兜底“四重”医疗保障体系。

17.健康扶贫四个100%内容是什么?

答:新农合参合率100%、大病保险覆盖率100%、一站式服务窗口覆盖率100%、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100%。

18.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时,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什么不同?

答:起付线按原标准的50%计算,报销比例在原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兜底保障政策

1.哪些人可以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答:具有榆林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我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答: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5500元。

3.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答:具有我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每年人均收入低于399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家庭,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按中央和省政策规定实行差额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制定。

4.什么是农村低保渐退帮扶政策?

答:年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可按原政策给予 12 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延长。帮扶期满后,其家庭退出最低生活保障。

5.什么是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政策?

答:依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施保。70 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0% 增发;保障家庭中 14 周岁(含)以下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0% 增发;保障家庭中有三级以上重度残疾人,依据不同残疾等级和比例增发保障金,其中一级增发 50%,二级和三级增发 30%;保障家庭中有重病患者,其一个年度内自付医药费总额达到或超过其家庭成员一个年度享受的低保金总和,按家庭成员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0% 增发保障金;保障对象是单亲家庭中的 18 周岁(含)以下未成年人,视不同情况增发保障金,其中父母一方死亡的,增发 50%,离异的增发 30%;保障家庭中的哺乳期妇女,哺乳期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0% 增发;保障家庭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60% 增发。

6.什么是临时救助政策?

答: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个人或家庭,给予现金救助或实物救助。临时救助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两次,且在、同一年度内不能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标准按当地1 至 6 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7.残疾人每年补助标准?

答:持第二代残疾证的贫困人口给予生活补贴,18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60元,每年总计720元;18周岁(不含)以下的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总计1200元。

8.残疾证办理程序?

新证办理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相关病例诊断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携带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填写第三代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1)残疾等级签定符合后将评定表由鉴定机构统一送回办证窗口;

(2)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3)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4)如有意见反馈办证窗口进行处理。

换证办理

(1)本人需持原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填写第三代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3)携带4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4)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5)残疾等级签定符合后将评定表由鉴定机构统一送回办证窗口。

(6)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7)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8)如有意见反馈办证窗口进行处理。

补证办理

(1)本人携带补办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携带2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3)补办时间为1个月。

(4)如有鉴定残疾等级有意义者,请于办证窗口联系,进行处理。

(三)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1)免保教费。对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平均按每年每生15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

(2)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按每生每年750元标准补贴生活费。

2.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1)两免一补。对全市所有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免课本费;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进行补助。

(2)营养改善计划。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区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提供膳食补助。

3.普通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1)免学费。对全市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按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免收学费(不含复读生)。

(2)发放国家助学金。对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复读生),经申请、评审、公示后,按照特困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进行发放。对尚未脱贫和 2016 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按2500元标准补助。

4.中职教育教育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1)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2)国家助学金。对尚未脱贫和 2016 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助。

(3)中职一次性3000元扶贫补助。陕西户籍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尚未脱贫(含 2016 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中职学生,享受一次性3000元扶贫补助。

5.高等教育教育资助政策是什么?

答:(1)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按照特困生每学年3500元,一般困难生每学年2500元标准补助。对在省内地方高校就读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 2016 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贷款额度每学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8000元,具体以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对在省内地方高校就读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 2016 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学费、住宿费高出贷款8000元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3)高职一次性3000元扶贫补助。陕西户籍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尚未脱贫(含 2016 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但仍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高职学生,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 3000 元。

(4)泛海资助。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在册贫困户家庭学生,且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成绩优秀者(提前批次录取的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按每生5000元标准资助。

(四)产业扶贫政策

1.贫困地区、贫困户“3+X”特色农业产业奖补项目政策有哪些?

答:(1)山地苹果产业。每年根据任务量将资金切块到县,贫困户当年发展山地苹果1亩以上,县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非贫困户当年能通过各种方式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增收且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与贫困户补贴标准一致。其中苗木、地膜、杆、化肥等生产资料补贴每亩补助1000元,土地整理每亩补贴标准、生产示范基地每亩补贴标准、技术培训每场补贴标准以及产后整理补贴标准,均由县市区自行制定。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覆盖有需求且符合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

(2)设施蔬菜产业。对于贫困村、贫困户新建塑料大棚,县级财政补贴棚架、棚膜每亩补贴6000元;对于贫困村、贫困户新建日光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3万元;对于贫困村、贫困户按标准配置连栋智能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10万元。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覆盖有需求且符合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贫困村项目实施以集体经济为主。

(3)羊子产业。养羊贫困户饲养繁殖母羊10只以上或年出栏羊子20只以上的,县财政给每户补贴5000元,用于支持圈舍、草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饲草料加工设备、购入种羊等。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覆盖有需求且符合发展条件的贫困户。

(4)“X”特色产业。贫困户种植马铃薯,每亩补贴300元;贫困户种植小杂粮,每亩补贴100元;贫困户栽培食用菌,每个菌棒补贴3元;贫困户种植中药材,每亩补贴300元;贫困户种植油料,每亩补贴100元;贫困户养殖禽类,每只补贴8元。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覆盖有需求且符合发展条件的贫困户。

2.贫困地区、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答:贫困村和符合条件的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有:一是支持村级创办经济组织,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发展村集体经济,独立经营,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产业或者其他相关产业;二是支持村级控股合办经济组织,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吸纳能人大户、合作社等其他经营主体参股,成立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由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控股经营;三是支持村集体参股其他经营主体,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参股龙头企业、国企合力团承办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四是支持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各地按照当地的资源、资产状况和区位条件,可以探索如“村村联合”、“村企共建”、“党支部+”,苏陕扶贫项目等其他经营管理模式,促进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五是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产业,发展光伏、旅游、电商等产业,以集体经济等方式入股。六是当年计划退出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每村按照实际需求安排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以上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并制定实施细则。

3.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是?

答:(1)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贴息政策。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园区)带动15户以上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多重资质的新型经营主体享受支持政策不能叠加。贴息标准由县市区产业脱贫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标准和细则,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2)带贫减贫效益奖励。对于园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数量多、及时履约、增收效果好、利益联结机制完整、引领致富的,由县市区产业脱贫办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进行评估排名,主要指标为增收情况、带贫户数、累计脱贫户数等,对参与帮扶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度、方式根据带贫减贫效果自行制定,县级每年拿出200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优秀带贫主体。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组织实施。

4.贫困地区、贫困村新型产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的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电商扶贫奖补。对贫困户新发展“互联网+”电商网店,给予5000元的补贴;对电商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户发展农特产品网上销售,奖补按销售额度的5%奖励,单一主体奖励限额由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2)旅游产业奖补。对贫困户发展休闲农家或旅游产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户补贴1万元。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3)一村一品扶贫奖补。对培育发展一村一品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特色产业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或因产业发展吸纳当地贫困户10户以上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或新认定为中央、省、市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产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5.贫困户参加技术培训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1)技术培训奖励。贫困户参加各类技术培训且取得相应证书,每参加1次培训奖励100元。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2)技术人才奖励。对参加培训的贫困户,培训效果好且熟练掌握技术,同时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掌握技能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3)职业农民认定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发展农业产业项目贴息补助不超过30万元,中级职业农民发展农业产业项目贴息补助不超过20万元,初级职业农民发展农业产业项目贴息补助不超过10万元。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6.企业或个体收购贫困户产品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是?

答:产销对接奖励。对企业和个体收购贫困户农副产品或手工艺品,按照收购额度的5%进行奖励,单一主体奖励限额由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各县市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7.还有其他哪些产业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

答:其他产业奖补。贫困户自主发展扶贫产业超出文件罗列项目之外的,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奖补办法。

8.根据《农业产业帮扶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计财〔2018〕9号),贫困县区专项用于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统计等工作的费用最高可支出多少钱?

答:用于产业帮扶工作,每县可列支不高于3万元。

(五)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1.就业创业扶贫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就业创业扶持的贫困群众。

2.什么是特设公益性岗位?

答:脱贫攻坚期间内,在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村特别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就业社保协管、治安联防协管、保洁绿化、农村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和驻村工作队炊事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

3.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答: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以及其他岗位。

4.什么是公益专岗?

答:指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其从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

5.什么是社区工厂?

答:指各类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乡(镇)、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农家庭院、居民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生产加工型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

6.什么是就业扶贫基地?

答:指管理规范、与乡镇签订用工协议、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并经县级及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7.扶持引导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1)建立贫困县劳务输出协作对接机制;(2)加强贫困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双向对接服务;(3)鼓励企业服务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8.就业创业具体补贴标准是?

答:(1)每个贫困村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个,每月补助600元。(2)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1000元。(3)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200元给予补贴;6个月内成功创业按每人每期2000元给予补贴。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贫困劳动力3000元的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天给予50元补贴,培训时间低于80个课时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2500元。贫困劳动力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除按现行标准对培训机构和个人给予补贴外,对有效提高培训就业率的培训机构,再给予奖励性补贴。培训后3个月内,贫困劳动力就业率高于30%的,在当地现行培训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25%的奖励性补贴;就业率高于50%,在当地现行培训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60%的奖励性补贴;就业率高于80%的,在当地现行培训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100%的奖励性补贴。(4)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5)贫困家庭子女在省内技工院校就读的,户籍所在县区扶贫办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补助。(6)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按原标准的50%计算,报销比例提高10%。

(六)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可分为集中安置、分散安置、“交钥匙”工程,其中“交钥匙”工程主要针对建档立卡对象中对鳏寡孤独、残疾人等特困单人户和2人户,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

2.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以60、80、100平方米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集中安置每人补助5.5万元,其中建房补助每人3.5万元(含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每人2万元。

分散安置建房补助每人2.5万元(含旧宅基地腾退奖补每人1万元)。

4.安置房造价和群众自筹限定是什么?

答:集中安置建房成本控制在每平方米1500元以内。搬迁贫困对象人均自筹资金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

(七)危房改造政策

1.危房改造对象如何认定?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中,除易地扶贫搬迁和民政集中供养外,住房安全无保障的(住房认定为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房屋C级)。

2.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2.58万元予以保障,由中央、省、市和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13300元、省级5000元、市级3000元、县级4500元。修缮加固的,户均补助1.5万元;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各县区应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具体分类补助标准。

3.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筑面积。

4.危房改造方式是?

答: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原则上实行原址重建,原址存在安全隐患时,可考虑依托其他居民点重建。

(八)生态扶贫政策

1.生态护林员的选聘范围、条件和补助标准是?

答:(1)选聘范围。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生态护林员,全市计划在12个县市区开展。

(2)选聘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劳务补助标准。国家下达每名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按照人年均1万元测算,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区域可以统筹管护的林业资源现状以及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面积和具体补助标准,原则上每名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不少于500亩,补助标准要能够带动全家脱贫,并与上年度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相衔接。

2.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是?

答:(1)公益林。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主要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

(2)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农户个人所有或以家庭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按照中央财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扣除省级统筹公共管护费每亩0.25元和县级统筹公共管护费每亩1.75元外,其余每亩13元补偿性支出全部支付给个人,用于聘请护林员等公益林的管护支出。

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按照中央财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省级统筹公共管护费每亩提取0.25元后。剩余部分50%兑现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成员;35%由县林业局、财政局统筹安排,用于公益林的抚育、管护和聘请专职护林员工资等公共管护支出,不得用于造林支出;15%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治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

3.退耕还林补偿范围和标准?

(1)补偿范围。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前提下,按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2)补偿标准。经县级林业和国土部门认定后,中央补助资金五年内分3次每亩共补助1500元。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含种苗费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2017年起种苗费增长为每亩400元。

4.经济林栽培管理政策补助标准是?

答:榆林市主要实施红枣、核桃、长柄扁桃、两杏(山杏、大扁杏)、海红果、花椒等经济林新建、改造任务。

(1)核桃、海红果等经济林新建任务每亩补助300元。补助资金分三年兑现,第一年兑现补助资金的40%,第二年兑现补助资金的30%,第三年兑现补助资金的30%。

(2)经济林低产园改造主要实施:核桃低产园改造、山杏和大扁杏改良,每亩补助150元,当年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红枣低产园改造-降高塑形,每亩补助800元,三年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分三年兑现,第一年每亩补助资金400元,第二年每亩补助资金2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资金200元。

(3)灌木平茬复壮,每亩补助100元,当年验收后一次性兑现。

(九)其他政策

1.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两免一贴”政策?

答:对有劳动能力,具有贷款意愿,有志于发展增收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通过诚信评价后,可以申请数额5万元以内的贷款,3年期内,贷款免担保、免抵押,政府对贷款利息进行全额补贴。

2.互助资金协会入会对象、条件、费用、资金来源、借款金额、条件、用途分别是什么?

答:互助资金协会入会对象为有发展生产能力村民;入会条件是自愿加入,自愿按一定比例缴纳互助基准金为依托,贫困户入会费用可部分或全免;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出资及会员自愿出资;借款金额为5000—10000元,最多不超过2万元;借款条件为借款人根据协会章程支付一定的占用费;借款用途为用于发展生产、增收致富项目。

四、动态管理

1.贫困县退出申报有哪三个条件?

(1)“两率一度”评估结果达标;(2)90%以上的贫困村有村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3)单项指标达到省级认定标准。

2.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答:贫困发生率低于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电力入户率达到100%;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3.贫困县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答:县级开展贫困县退出自查自评。市级开展贫困县退出核查。省级开展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

4.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答:贫困发生率低于3%;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高于上年水平;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有安全饮水;有标准化村卫生室;电力入户率达到100%。

5.贫困村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收集信息,核实认定;乡镇公示,申报区级;区级核查,社会公示;市级抽查,区级批准;上报备案,市级标注。

6.贫困户识别的标准有哪些?

答: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国家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吃穿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关注因灾造成房屋损毁达到危房标准的(C、D级)、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家庭主要成员遭遇重大变故的,以及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内家庭生活困难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

7.贫困户识别程序是什么?

答:安排部署和宣传告知;入户核实和民主评议;数据比对和两次公示(村公示、乡公示);审核备案和区级公告;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

8.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有哪些?

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省级扶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2500元);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9.贫困户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答: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收集信息,核实认定;村内公示,申报乡镇;乡镇核查,确定名单;区级核查, 乡镇批准;上报备案,区级标注。

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

1. 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特别是要注重山区贫困地区下一代的成长。下一代要过上好生活,首先要有文化,这样将来他们的发展就完全不同。义务教育一定要搞好,让孩子们受到好的教育,不要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新闻稿(2012年12月29至30日)

2. 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要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让农村下一代掌握更多知识和技能。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新闻稿(2013年11月3日至5日)

3. 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2014年1月26日至28日)

4.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全党全社会要继续共同努力,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履行领导职责,创新思路方法,加大扶持力度,善于因地制宜,注重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能动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推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2014年10月)

5. 幸福美好生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要靠艰苦奋斗来创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老区发展和老区人民生活改善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真抓实干,贯彻精准扶贫要求,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讲话新闻稿(2015年2月13日)

6. 要把脱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坚持精准扶贫,倒排工期,算好明细账,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高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努力阻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打开孩子们通过学习成长、青壮年通过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扎实通道,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新闻稿(2015年3月8日)

7.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要全面把握发展和民生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通过持续发展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通过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更多有效需求。要特别关注和关心困难群众,坚持精准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危济困。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新闻稿(2015年7月16日至18日)

8.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

9. 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开创美好明天,立足当地资源,实现就地脱贫。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要实施易地搬迁,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保障来兜底,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

10. 二〇一二年,我在阜平调研时提出了扶贫开发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的思路。总结各地实践和探索,好路子好机制的核心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这是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

11. 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新闻稿(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

12.脱贫攻坚是干出来的,靠的是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干。贫困地区要激发走出贫困的志向和内生动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凝聚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力量。要组织和动员有志于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做一番作为的干部到西部地区来,努力在艰苦条件下、在攻坚克难中使自己成长为可以担当重任、能打硬仗的高素质干部。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讲话》(2016年7月20日)

13. 抓工作,要有雄心壮志,更要有科学态度。一是领导工作要实,做到谋划实、推进实、作风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二是任务责任要实,做到分工实、责任实、追责实,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履责激励,失责追究。三是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四是督查验收要实,做到制度实、规则实、监督实,加强检查,严格验收,既不拖延,也不虚报。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14. 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以补短板为突破口。近年来我们在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上有很多成功经验和典型,实践证明只要高度重视、思路对头、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深度贫困是完全可以战胜的。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太原市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讲话》(2017年6月23日)

15. 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16.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清醒认识和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聚焦深贫地区,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17. 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离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期限越近,任务越艰巨,越要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要用好考核结果,对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差的约谈整改,对违纪违规的严肃查处。要结合脱贫攻坚进展和考核情况,改进完善考核评估机制,通过较真碰硬的考核,促进真抓实干,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听取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8年3月30日)

18.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咬定总攻目标,严格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不能擅自拔高标准,也不能降低标准。要整合创新扶持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精准施策,有效帮扶特殊贫困群体。产业扶贫要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易地扶贫搬迁要着力加强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就业扶贫要解决劳务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教育扶贫要突出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健康扶贫要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要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良好导向。要完善督战机制,压实责任,改进考核监督,整顿脱贫攻坚作风,加强一线力量,做好风险防范。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4月2日)

19.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百里者半九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尽锐出战、狠抓实效。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扶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确保焦点不散、靶心不变。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作出的重要指示

20.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正是最吃劲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脱贫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