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 、敬老优待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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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10-21 10:38

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

惠民对象及内容:户籍在吴堡行政区域内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公民。

政策标准:具体标准为:70至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有50元生活保健补贴,省财政负担30%,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财政负担本县(市、区)70%,横山区、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由市财政负担70%;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有100元生活保健补贴,省财政负担20%,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财政负担本县(市、区)80%;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由市财政负担60%,县财政负担20%;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有200元生活保健补贴,全部由省财政负担;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有300元生活保健补贴,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办理程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初审登记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老龄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老龄机构审查公示汇总后报县老龄机构,由县老龄中心审核发放。


敬老优待证发放

惠民对象及内容:户籍在吴堡行政区域内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公民。

政策标准:凡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60—64周岁老年人,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当地老龄办办理《榆林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二代身份证到所在地老龄办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凭证享受确定的优待、优惠服务。

办理程序: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县老龄中心窗口(政务大厅25窗口)审核发放。


吴堡县老龄和家庭健康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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