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2021年8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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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08-03 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6521755  传真:0912—6521755

通讯地址:吴堡县宋家川街道一路顺商住楼

邮编:718299


附件1: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榆林榆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横沟煤矿首采区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2: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关于陕北钾盐科探井-德钾1井钻探与测录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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