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任娇娇等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6 20:26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放任娇娇等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吴政民发〔2019〕83号

各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县企财所:

为了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依据榆政财社专发[2011]8号文件精神,由本人申请,民政办审核,经县局会议研究决定,从2019年10月起对任娇娇等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 800元/人月,故第四季度发放总金额为7200元(详见附表)。希接文后,各民政办配合财政所做好补助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孤儿的基本生活。

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后,取消原享受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待遇。

附件:1.2019年第四季度孤儿资金表

          2.2019年第四季度孤儿审批花名表

下载附件.xls

吴堡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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