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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7日在吴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4-03-13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以能动履职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县委“ 1353”发展战略,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深化落实“ 三有”争创活动,紧紧围绕“ 三个年”活动部署,统筹推进“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持续筑牢新时代检察思想根基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一)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的有机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通过专题党课、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举办读书班、参加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组织的专题学习班等方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聚力“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部室学习制度,用好用活“学习强国” “检答网”等平台,开展党组学习12次,开展集体学习45次,制定“ 三会一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机制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向党委及其政法委、上级党组请示报告工作4次。组织开展院领导“课堂模式”,检察长带头讲好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两堂课,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理论上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能力素质。

(二)把牢意识形态的主动权。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抓检察业务工作”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

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县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院党组切实担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4次。切实将开展平安吴堡创建活动与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深度融合,释放检察文化的内生动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矩阵效应,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传播检察好声音,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300余篇,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42篇,在各类媒体报刊发表检察宣传稿件 20篇,不断提升检察宣传力和影响力,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

(三)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创新。切实将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用活党建活动阵地,规范落实“ 三会一课”,把政治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使党建工作有抓手, 业务工作有灵魂。整合部室为单位组成党小组,将业务开展与党建系列活动同步结合起来进行,搭建党务与业务有机结合的平台和条件,形成党建工作与教育培训、业务工作、队伍管理三结合,在党建工作的有力引领下,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不断强化检察履职能力。建立“吴优检 ·葆忠诚”党建品牌,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理念,有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统筹谋划、全力推进,以主题化、多样化、信息化、常态化做优做亮党建品牌,建立健全党建品牌创建长效机制,深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党建引领带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以能动履职为牵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全面发挥“ 四大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以实际的工作质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福感、安全感,为“ 三个吴堡”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依法严惩各类犯罪。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全力推进无黑无恶创建工作,统筹安全与发展,全方位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件25人;共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46件49人。在办案中贯彻落实高检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经审查决定不捕6件6人,不诉7件7人。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认罪认罚适用率100%,息诉服判率明显提升,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6人。以无黑无恶创建为载体深化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组织干警进社区、广场、各镇(街道)宣传 “九率一度”工作,先后深入辛家沟、寇家塬、宋家川等镇(街道),联合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展“九率一度”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开展“ 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乡村振兴,有效监督县域农业大棚种植违规排放农药等涉农垃圾,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8份;全面监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治工作,办理涉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案件2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积极协调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监管单位合理安排项目,落实问题整改,有效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以优质检察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持续加强县域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办理了生态环境案件27件,开展人居环境专项监督活动,结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积极落实《关于以专门化推进生态环境检察现代化依法服务保障美丽陕西的意见》,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案团队,对省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反馈的所有案件线索进行了排查,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关注黄河“ 四乱”问题,针对黄河岸边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活动,针对工程领域夜间作业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助力县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新局面。

(四)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参与社会治理、协同推进社会治理,把司法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 “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全面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 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新格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开展“平安寄递”专项检查2次,有效推动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办理涉及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窨井盖安全监督等公共安全领域案件22件,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检察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为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经济等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结合制发出的检察建议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升社会对检察机关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五)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巩固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2件22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均已依法办结并答复,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6件次,邀请听证员公开听证6次23件。办理司法救助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元,其中涉退役军人1件1人,困难妇女3件3人,未成年人3件3人,困难群众1件1人。积极开展“检护民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禁毒、 “稳就业、治 欠薪”和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共组织专题宣讲20余场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双进”工作,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主动与全县5镇、1街道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协调机制,延伸12309检察服务职能,目前12309检察服务站现已全县覆盖,加快推进“线上进入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 ”,以更实举措融入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

(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严格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年办理了未成年人受害案件2件2人,充分发挥“铜吴未检” 检察品牌作用,积极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法治进校园、宪法宣讲等活动20余次,并通过到户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向未成年被害人普及司法政策,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获得法律援助。为切实发挥未检工作贯穿未成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我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服务专区窗口,帮助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3件3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三、以法律监督为主责,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法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加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助力规范司法,促进提升侦查质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立案监督率为100%。开展刑事审判监督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提前介入案件2件2人。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回复采纳率为100%。积极推动 “减假暂”精准监督,常态化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监督活动,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回复采纳率为100%,全面掌握各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情况,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回复采纳率为100%。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回复采纳率为100%,切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各项司法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民事检察。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提高民事检察业务的社会知晓度,通过对检察建议采纳情况的跟进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的质效,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全年共受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回复采纳率100%;共受理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件, 回复采纳率100%。常态化开展 “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畅通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渠道,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三)优化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坚持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理念贯彻办案始终,围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强化履职。全年共受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回复采纳率100%,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回复采纳率100%,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回复采纳率100%,办理行政违法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回复采纳率100%。广泛宣传行政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共受理案件17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回复采纳率为100%。

(四)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立案60件,经磋商整改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诉前整改率为100%,常态化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食药领域案件10 件,固体废物污染领域案件22件。以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检察,通过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据进行筛选,摸排出个人所得税漏征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税务部门及时征缴税款。

四、以从严治党为准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以上级检察机关的巡视反馈问题“回头看”和专项整治督察为契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监督制约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或征求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院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建立市人大代表微信联络群,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组织干警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 “禁酒令”和《关于严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事宜申报纪律的规定》等文件,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同时,制定《2023年检察工作任务书》,重申纪律要求,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常态化督导,坚持将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积极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2部,选树本院先进集体1个、先进榜样5人。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坚持以内部监督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全年共填报重大事项30件,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填报15件。开展检务督察12件次,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作风保障,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切实维护好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院还获得了多项荣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在2022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中我院被评为“优秀”等 次;第二检察部被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被共青团榆林市委评为 “2023 年度榆林市青年文明号”;第三检察部被榆林市妇联授予“榆林市巾帼文明岗”;

我院1名干警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1名干警被中共榆林市委、市政府授予“全 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敬业奖;1名干警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县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称号;1名干警记榆林市抗击新冠疫情个人嘉奖一次;2名干警被中共吴堡县委评为“2022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在肩,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过去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吴堡检察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新时代检察理念有待更新,服务和保障吴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 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发挥的作用距离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更多改进空间;三是能动履职办案有待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2024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紧密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维护公平正义,突出落实“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三个吴堡”建设的新篇章。

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稳步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发展,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把“从政治上看”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挖掘、利用吴堡红色资源,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品牌。突出加强干警政治学习教育、岗位练兵、专题培训,促进检察干警政治能力提升和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小院要有大作为”,奋力推动吴堡检察各业务各条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运用法治力量,助推基层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法治力量助推县域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党委和上级院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发挥“ 四大检察”职能,积极推动平安吴堡建设,全力推进无黑无恶创建工作,严格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推进检察建议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化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长效机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要聚焦法律监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检察为民服务,积极探索构建检察服务新模式,做实做细检察“双进”工作,积极 构建“一站式”检察服务模式,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开展“检 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力度,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检察公开听证等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要深化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坚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检 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深 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力纠“ 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落实,努力营造“ 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精神,加强自我革命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严实作风纪律,为建强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各位代表,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新的一年,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更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 三个吴堡”建设,为奋力谱写吴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