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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7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4-03-04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人民法院院长 马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三个吴堡”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吴堡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日趋向好树公信”承压奋进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吴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县委“1353”发展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10件,审执结1172件,结案率为96.9%,各项重点审执质效指标及年终考核位居全市人民法院前列。

一、强化政治引领,践行高站位对党忠诚

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1]。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引导全院法官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筑牢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创新主题党日模式、强化品牌建设、丰富活动内涵,助力党建工作焕发新活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2次,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开展政治轮训、专题研讨、讲授党课7场435人次,确定调研课题3项,开展实地调研5次,转化运用调研成果1项,查摆问题3项,制定整改措施5项,先后建立《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环资审判框架协议》等3项机制,以主题教育实效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二、突出服务保障,助建高水平平安吴堡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47件,审结44件。判处罪犯5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1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7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10件17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8件1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8件8人,守住老百姓“钱袋子”;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3件6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司法防线;审结受贿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吴堡建设。

保障群众民生福祉。坚持高水平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68件,审结543件。牢记“国之大者”,全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涉企纠纷案件26件,标的额814.6万元;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医疗损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40件;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6件,兑付工资100余万元;积极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四令一书”[2]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2件,以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审结民间借贷、涉金融借款等案件235件,标的2512.2万元,全县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数同比下降23.8%,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助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受理行政案件8件,审结7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推动社会治理“大作为”。积极为县域改造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服务重点项目提质增效。注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组建“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团队,联合陕西黄河北干流管理局、县水利局建立陕西黄河大北干流河段首家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行政区域共同建设的司法保护修复基地,为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助力诚信吴堡建设。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3],受理执行案件587件,执结578件,执行到位金额5100万元。扎实开展“驼城春雨”“塞上雷霆”“上郡锐士”涉小微企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行公开执行、智慧执行,建成“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上线运行“阳光执行”“执行管家”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及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在线查控,全年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信息3.6万余次,查封扣押车辆10台,查封房产25套;加大财产查封变现力度,发布网络拍卖标的物15件,成交8件,成交金额达350万元,让胜诉权益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持续在用足用活强制措施、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上发力,全年共拘传被执行人155人次,司法拘留18人次,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惩戒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12批60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35人次,限制高消费760人次,推动“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诚信价值深入人心,助推法治、诚信社会建设。

三、践行能动司法,落实高标准惠民有感

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效,运用“互联网+司法”模式,助力远程立案、在线调解、云上庭审、电子送达等多渠道、零距离智能诉讼服务提质增效,2023年我院诉讼服务质效评分连续8周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连续半年位居全市人民法院第一。同时,进一步拓宽诉前保全、鉴定等平台运用范围,精准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启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依托数据平台实时质效监管,以数字审判赋能司法便民公开。

着力提升司法为民服务。努力推进主动型、服务型、回应型司法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积极实施司法救助[4],救助涉民生、道交人损等经济困难当事人8案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救助金额同比增加158%。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1.9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严格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化解信访案件5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始终坚持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全年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不断增强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不断擦亮调解特色品牌。立足疏导化解矛盾,抓实诉前调解。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审判力量,增设速调团队为4个,1名速裁法官与1名书记员、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调审对接,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实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目标。同时,抓实立案、审理、宣判、判后答疑各个环节全过程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高效、便捷、彻底化解。对于执行案件,注重释法明理与情感疏导,既解“法结”,也解“心结”,力促执行和解,防止其他衍生案件发生。2023年,全院70%的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案件诉前调解率达93%,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0.6%,连续五年稳居全市人民法院第一。

四、坚持守正创新,激发高质量工作活力

诉源路径“更精”迈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五镇四社区“法官工作室”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调解、指导、咨询、普法作用,将“坐堂问案”变为“下沉服务”。积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确定专人日常联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及成因,提出预防措施。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的工作衔接,对接重要领域主管部门,建立多发性、类型化纠纷案件常态化通报机制,共同研究源头治理举措,扎实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域覆盖、多方参与、多元共治。近三年来,全院受理各类案件同比下降24.6%,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审判管理“更强”提升。严格落实质效定期通报、发改案件剖析、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及时预警延审案件,坚决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强化院庭长监管责任和“阅核制”[5]要求,建章立制,全方位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压实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司法事务“更优”显现。顺利完成智能化档案室建设,投用多功能智能密集架可存放案卷约4万卷,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管理规范化、利用便捷化。智能化图书室建成启用,收藏书籍报刊1万余册,为法官干警提高法律业务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使用“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器”等全智能安防系统,实现“一云汇数据、一屏观吴法、一网治全院”的全覆盖数字管理。

五、从严管党治院,锻造高素质法院铁军

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关键。扎实开展“司法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提升法官干警学习调研实干之风,分批组织干警代表赴浙江大学、贵州等地实地学习。组织优秀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务、新闻舆论等实战化大练兵35人次;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参加各类专题培训432人次,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择优晋升干警5人,新增补员额法官3人。进一步充实审判力量,招录公务员3人。一年来,我院共获得省级表彰奖励3项、市级表彰奖励16项、县级表彰奖励3项,涌现出全市人民法院“审判型专家”“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6]、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7]等铁规禁令,涵养清风正气。强化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防止干警从“违规”滑向“破纪”“违法”。全年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努力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自觉接受监督,汇聚高效能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2名班子成员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座谈建言、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并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推进法院发展的具体举措。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年庭审直播案件105件,占判决案件数的60%以上,裁判文书上网534份,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8],陪审率达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宣传引导,在省市县媒体刊发宣传报道129篇,运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信息909条;积极应对处置涉法涉诉舆情,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位代表,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法院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是吴堡县委坚强领导,吴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吴堡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法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高质量发展,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办理周期过长、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仍然存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仍需付出艰苦努力;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司法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涉诉信访问题偶有发生,法院内部评价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还存在“温差”;三是面对深化司法改革新任务,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司法责任制还需更加全面准确;四是思想不够解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的力度不大,创新不够;五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踔厉奋发谱新篇。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吴堡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全省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精准服务发展大局,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着力提升审执质效,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吴堡新实践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政治建设再加强,展现政治强院新气象。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以实际行动检验主题教育成效。始终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政治要求、法的精神融入案件办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上级有部署,法院见行动、走在前。

二是大局意识再加强,展现服务保障新水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保障能力与水平,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求真务实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法院的司法审判资源转化为普法教育资源,切实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是宗旨意识再加强,展现司法为民新作为。践行司法初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融入敢于善于引领法治进步、助推时代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养成的时代内涵,做出恰当的选择、裁判。持续开展好“涉民生、小标的”等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兑现胜诉人权益,以有态度、有温度、有力度的执行举措回应人民期待,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四是创新意识再加强,展现数字正义新高度。加快建设“全域数字法院”,努力拓展更多融入审判执行流程的应用场景,提高智能辅助办案能力,让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办案、服务决策、服务管理。坚持数据思维,提升数据素养,以数据化信息化赋能审判管理。避免重建设、轻应用问题,加快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推动全链条要素式审判向全案由覆盖。

五是队伍建设再加强,展现法院干警新风貌。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善于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好“有意义”的道理,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树立“大管理观”,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案件管理、审判监督指导和全员考核。做实严管厚爱,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如实填报登记,让广大法官和司法人员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干事创业。

各位代表,前路漫漫、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做则必成。新的一年,吴堡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们吴堡”“柳青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使命感,在法槌起落间弘扬人间正义,在释法明理中力求定分止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不负时代的法治荣光,为开创吴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部分用语说明

1.第一议题(见报告第2页):聚焦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属性,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四令一书(见报告第3页):是指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和离婚证明书。

3.切实解决执行难(见报告第4页):最高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基本实现后,为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为形成一套长效机制而树立的一个新目标,即建立有完善的法律规范,强效的法律措施,除执行不能情况外,能有效实现裁判文书确定权利的法治生态。

4.司法救助(见报告第5页):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5.阅核制(见报告第7页):院庭长阅核制是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进一步落实,是在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新形势下,针对案件监管普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实背景提出的改革举措,不仅有着十分强烈的宣示意义,能迅速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在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形成更深更广的共识共为,加快改变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现象;而且有着具体明确的实践要求:在工作目标上,既为了保障、提升案件质效,又为了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在权限划分上,法官依法可以不接受院庭长阅核意见,建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讨论;在责任承担上,明确了院庭长与法官共担责任并区分不同情形分担不同责任。

6.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等部门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7.十个严禁(见报告第8页):《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是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规章文件。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凡违反“十个严禁”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8.人民陪审员制度(见报告第9页):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