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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政协委员 吴堡县第二完全小学校长 马小龙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常住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校外培训机构瞄准时机进入市场,随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今年以来,随着“双减”政策的深入实施,学科类的培训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特长类(即非学科类,包括艺术类的舞蹈班、书法班、美术班,体育类的篮球足球班、跆拳道班,科技类的乐高班等等)的培训良莠不齐,优劣难分,并且存在带有功利化教学、违背教育教学规律、追求利益加重学生家庭负担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学生家庭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就此类问题,我们分析建议如下:

一、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

(一)监管领域真空。校外教育培训一直是多部门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很多机构由于职能交叉出现了监管的“真空”。同时还涉及到安全、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可能会出现监管缺位。

(二)无牌无证经营。据了解,我县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或者不挂牌,一旦遇到检查,就停止培训,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打起了擦边球,逃避监管。

(三)师资力量薄弱。“选机构,看师资”,是不少家长挑选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准则。据了解,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教师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有的培训机构的老师,什么资质也没有,只是自己爱好这个方面或者有点特长,就办起来培训班开始招生。为了招揽生源,部分培训机构虚假包装教师“头衔”,吸引家长报名并逃避监管。在低幼培训领域,更存在老师上课“照本宣科”、培训半天就上岗“凑数”的“注水师资”现象。部分教师教学方式不恰当、道德素质低下,更令人担忧。

(四)安全隐患突出。部分非法办学机构安全意识淡薄,条件非常简陋,租个民房,放个桌子就开始招生,管理很不到位,根本没有消防设施,安全防范靠老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不能有效加以解决,将成为埋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一旦出了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整顿规范培训机构。由县教体局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县“双减”工作专班成员部门单位,对全县的培训机构进行联合专项督查,对超范围经营的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严厉打击无证培训,借咨询之名搞教育培训等行为。对市场上各类培训班予以清理整顿,特别是对无证无照者予以坚决取缔。

(二)严控校外培训机构。严把培训机构准入关,加强监管,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特长发展、全面发展。

(三)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对培训机构人员实行实名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培训人员素质,确保培训质量。教体局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行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培训机构将从教人员的姓名、照片、学历、教师资格证和简历等相关信息在网上和教学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防止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对谋求个人利益,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以此规范公办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

(四)严管培训场所条件。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办学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米的要求,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五)严格培训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行业归口监管审批,教体、文旅、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负责前置审核,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过审批登记的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本县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

(六)规范培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县教体局要会同金融办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七)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教体局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公布黑白名单制度。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九)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十)重视政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给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