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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堡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1年3月3日在吴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20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975万元,比上年减收580万元,下降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5397万元,比上年增收438万元,增长8.8%;上划中央、省、市级收入3578万元,比上年减收1018万元,下降22.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完成3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283万元,增长48.2%。其中:增值税680万元,下降25.4%;企业所得税8万元,下降46.7%;个人所得税70万元,下降5.4%;资源税9万元,下降10%;城建税145万元,下降23.3%;房产税71万元,增长39.1%;印花税39万元,下降4.9%;城土税23万元,下降36.1%;车船税2211万元,增长161.3%;土地增值税75万元,下降37.5%;契税112万元,下降33.7%;耕地占用税500万元,增长155.1%。非税收入完成1454万元,比上年减收845万元,下降36.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是: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123万元,比上年减支2896万元,下降1.7%。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3273万元,下降16.1%;教育23450万元,增长0.9%;农林水事务41324万元,增长6.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581万元,下降9.1%;社会保障和就业21045万元,增长15.8%;卫生健康14924万元,增长22.6%;环境保护3514万元,下降19.9%;城乡社区8697万元,下降23.3%;住房保障3842万元,增长123%;科学技术656万元,下降9.4%;公共安全5194万元,下降14.7%;交通运输5550万元,下降3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720万元,下降9.3%;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1591万元,增长75.6%;商业服务、金融事务、粮油事务及其他4031万元,下降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731万元,下降41%。

(二)财政主要工作

1.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财政部门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承担起全县防疫物资采购、发放的艰巨任务,迅速建立起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全面落实防疫物资采购、一线防疫人员补助、疫情防控资金调度拨付等。全年我县财政累计投入各级疫情防控资金1378万元,切实筑牢全县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防线。认真落实“减免企业房租”政策,共减免商户房租31户52.7万元,有力推动了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

2.着力保障基本民生,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以收定支”,全年一般性支出下降15%,重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一是坚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3.5亿元。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切实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共安排资金1428万元。坚持村级公益事业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持续推进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8个,共投入资金331万元。二是保障民生工程建设。支持“两馆一场”、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影剧院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城市功能和品位有效提升,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持续增强。三是切实增强教育投入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全县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全力保障吴堡高级中学建设及创建省级“双高双普”县工作,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累计投入教育资金2.7亿元,较上年增长16.4%,其中预算内资金投入2.2亿元,预算外资金投入0.5亿元。四是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740元提高到770元,累计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资金292.8万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143元提高到150.5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12699人2320万元;拨付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补助资金591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救295万元;发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571.4万元。五是全面规范“一卡通”发放管理。纳入惠民补贴项目共4大类43项,发放惠民补贴资金1.32亿元,惠及城乡居民155374人次,惠民惠农政策高效、准确落实到位。六是支持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足额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积极配合政法机关排查线索、办理案件。

3.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改善县域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产业纾困和发展,全年累计减税降费591.3万元,切实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民营企业获得感。二是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了融资担保规模,设立了风险资金补偿池,积极推动“政银担”合作,全年共计放贷1450万元。三是开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累计核查拖欠账款6383.9万元,6月底前清偿剩余账款1642.2万元,清偿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严防出现新增拖欠账款。四是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专项资金912万元,重点支持大众创业兴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扩大规模、提升管理。

4.强化攻坚保障,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我们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紧盯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财政扶贫职责使命,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和“回头看”等工作,积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资金需要,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应整尽整”。2020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694.9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40万元。全县共兑付涉农整合资金15126.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6.4%,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兑付10523.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7.1%。二是严格按照已脱贫摘帽县在确保满足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成效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投入规模的要求,共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5万元,与去年持平。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共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督查检查2次,将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梳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加强风险防控,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实现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反映情况、督促工作推动。全年,共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财政扶贫资金14025.1万元,各部门已使用资金13724.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7.9%。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做好绩效目标编审工作,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专项资金全部列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对涉及扶贫资金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二是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时间、平台、内容、格式“四统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三是加快“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精心组织实施,打好“保障牌”“推进牌”“服务牌”,确保“财政云”全速推进、高效运行。实现了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透明化、规范化,提高了财政治理能力,实现财政管理信息化的全覆盖。四是基层财政所改革全面完成。按照省市统一部署,5月底前各财政所已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设岗建制、业务培训等工作并正式挂牌运行。进一步夯实了财政管理基础,解决了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6.财政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全年,我们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持续推进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全年共决算评审项目156个,送审金额98260.6万元,审减2658万元,审减率2.7%。二是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实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全年累计执行采购218次,预算使用资金18711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8222万元,节约资金489万元,资金节约2.7 %。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扶贫832平台”优势,拓宽脱贫新路径。全年,我县通过预留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累计完成160.1万元,取得了良好脱贫成效。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财政实力更加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3亿元,是“十二五”的1.6倍;地方财政收入由2016年的3616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5397万元,年均增长8.4%,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支出规模更加扩大。财政支出由2016年的11.2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亿元,是“十二五”的1.5倍,年均增长10.3%,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不动摇,“三保”兜底不松懈,将有限的财力用在了刀刃上,民生累计支出达到61.5亿元,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民生财政”得到进一步体现。四是财税改革更加深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实现常态化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加快建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陕西财政云”建设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等影响,组织收入困难重重,同时新的税源增长点尚未形成,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仍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支持发展改革和民生建设的任务越来越重,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需强力推进;财政管理与改革需不断加强和推进,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1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9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完成5400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全县财政支出达到17亿元,增长2.3%。

三、2021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引导,推动经济保持合理运行。高度重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加强财税联动,及时分析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强化稽查,挖潜堵漏,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收入任务。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消费潜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涉企收费。二是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遵循限额管理,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支持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三是积极落实金融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做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企业和融资担保工作,强化对各行业、各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展业务,切实缓解企业发展资金难题。

(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度调整支出结构,挖掘内部潜力,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严控各种一般性支出,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更加注重节用裕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对冲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一是统筹保障基层运转。坚持全县一盘棋,增强托底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定期对“三保”进行梳理,做到民生保障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二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的财政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社会保障民生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医药卫生、市政建设、公共安全、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加强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更好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继续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同时,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继续做好项目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完善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逐步扩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布范围,促使财政资金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实现财政支出的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积极配合陕西财政云全面上线运行,实现在“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系统”下开展全链条财政预算业务管理,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核算等实施全流程监管,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与效益的最大化,确保财政资金从下达源头到使用末端“有源可溯、有迹可查”,并为政府预决算政策提供数据分析运用,为预算管理改革提供系统支撑。四是确保财政行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管理信息化的全覆盖。

(四)突出党的建设统领作用,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主题教育与财政中心任务、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忠诚担当的品格融入到“为公理财、为民服务”的实践之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思用贯通,不断提升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一系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用权的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深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动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各位代表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吴堡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