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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吴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7年4月18日在吴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吴堡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堡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全会决策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

2016年至2017年3月底,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531件,审执结1236件,结案率为80.73%。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吴堡建设。围绕创建“平安吴堡”活动,坚持“严打”方针,认真贯彻刑事法律政策,全面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确保每一起案件不枉不纵。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抢劫、强奸、贩毒、盗窃等恶性犯罪,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截至2017年3月底,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0件,审结68件, 审结率为68%,依法给予刑事处罚45人,免予刑事处罚16人。

努力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和谐吴堡建设。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为“第一要务”的意识,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肇事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公平公正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制裁侵权和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促进了我县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截至2017年3月底,我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68件,审结696件,审结率为80.18%;调解、撤诉499件,调撤率为71.7%。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服务法治吴堡建设。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院不断探索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坚持“行政审判前移”工作思路,加大诉前沟通、庭前对话和庭中协调工作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截至2017年3月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审结23件,审结率为95.83﹪。

全力攻克“执行难”,助力诚信吴堡建设。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我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截至2017年3月底受理执行案件535件,执结447件,执结率为83.55%,执结标的为7525.97万元,实际到位率为71.0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在全县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并且“两办”出台了《吴堡县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同时,扎实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一打三反”“执行攻坚”等专项活动,并将2016年以前案结事未了的“法律白条”进行了全面摸底造册登记,执行了一批遗留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利用执行信息平台、执行指挥中心等,向社会公布6批38名“老赖”,累计查询冻结银行账号2743次,查扣车辆12辆,拘留被执行人1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突出执行工作规范化,治理消极执行和选择执行现象,确保执行权运行规范、文明、高效。

(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遴选原则,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综合考核等程序,我院首批遴选出员额法官7名。

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针对当事人不同需求,及时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

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坚持向改革要活力要效率,认真落实三大诉讼法相关规定,灵活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及速裁程序,全面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办”,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6.3%。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推行刑事案件“轻刑快办”,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审判工作提速增效。

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制度改革。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深化司法民主。成功举办了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网络视频大赛,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和积极性。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以知促行,深入整治审判工作中的“四风”“六难三案”等问题,切实增强法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兴院,以选任员额法官、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为契机,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加强司法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新法新规、审判实务、书记员业务、司法警察技能等培训,提升法官干警业务水平;加强审判管理,理性分析疑难案件及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升案件质效;加强司法公开,健全四大平台,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双述双报告”制度,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形成全员负责、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6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在全市法院业绩综合考核中较上年度前进了4个位次,位列第六名,结案率位居全市第一名,执行工作、调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均获单项奖,审判团队组建,即新的审判运行模式走在全市法院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县人民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存在不适应问题;二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显,办案压力巨大;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机制和保障措施还有待完善;四是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政法工作会议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破解执行难题,建设过硬队伍,为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两个吴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将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矢志追赶超越。深入研究,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实效性。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全县追赶超越、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创新执行措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2017年是我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之年、见效之年,我院将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执行工作“四个基本”“五个坚持”总目标、总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要加快执行办案进度,优化执行办案机制,用足强制执行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应用,使审判过程更透明、监督渠道更畅通。继续全面落实公开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深入推进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五)落实司法责任,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坚持放管结合,落实合议庭和主办法官的办案主体责任。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的总体要求,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多方努力,加快推进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力争年底投入使用,为吴堡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七)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追赶超越,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