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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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921141/2019-01611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9-27 16:05
名称 吴堡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拟定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项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长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款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项目。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共同领导。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根据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规定,负责审计信息上报、审计新闻发布,为领导机关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承办上级审计部门授权项目的审计。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组、行政事业审计组、投资审计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吴堡县审计局本级

2

吴堡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下属)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共完成审计项目和单位133个,其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了前3个季度审计,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个,精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1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7个,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个,八项规定审计1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1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659万元,核减工程结算资金1130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4个,提出审计建议248条,被采纳248条.此外,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工作。

(一)完成了一二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完成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精准脱贫、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大风险、重大项目推进和提升营商环境6个方面审计。审计查出问题13个,已整改到位12个,1个正在整改中,有效督促我县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数量及质量、加快了我县精准脱贫步伐、确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状况。

(二)继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审计涉及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地税局、教育局等13个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所属二级单位。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93万元。及时向县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

(三)认真完成了扶贫资金审计。重点对我县2015年至2017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共检查资金25670.35万元,抽审了8个扶贫项目,调查农户10户,延伸审计4家合作社。共发现7个方面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6个,1个正在整改中,并采取边审计边整改,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我县在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三个方面更加完善。

(四)积极完成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目前已完成5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441万元,全部为主管责任。审计中我们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检查评价领导干部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职责履行及廉洁自律情况,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干部勤政廉政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完成了2个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五)着眼热点,抓好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投资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控制项目工程造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2017年涉农整合资金建设项目等118个项目结算审计。送审工程结算29937万元,我们对其中因虚增数量、高套定额、核算错误等问题造成的虚增工程造价部分1130万元予以核减,核减率为3.8%。从而减少了基建投入,节约了财政资金。

(六)认真完成其他审计事项及其他工作。1、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专项审计工作。今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我们抽调审计人员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2项工作。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包扶工作。把“精准扶贫”作为政治任务。各包扶责任人多次到户调查、走访、慰问、宣传政策、建立台账,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在当地政府和村委的帮助下,积极开展产业扶持、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爱心资助、关心慰问。局长多次深入帮扶村调研,与镇上、村委负责人座谈交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对策。今年为寺沟村协调争取200余万元、新建一个杂交野兔养殖场、两口水源井和一条排洪渠。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1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总计262.97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扶贫支出增加。

2、2018年收入总计262.9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62.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扶贫支出增加。

3、2018年支出总计262.9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4.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77.79%,比上年增加33.32万元,增加19.45%。其中:人员经费167.31万元,占总支出的63.62%,比上年增加11.93万元,增加7.68%,主要原因是调入3人和调资。日常公用经费37.26万元,占总支出的14.17%,比上年增加21.39万元,是上年的1.34倍,主要原因是用于扶贫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58.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

(3)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金额26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31万元,公用经费37.26万元;项目支出58.4万元。

(4)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60.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6.54万元;津贴补贴69.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6万元。包括:办公费3.14万元;印刷费4.28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费1.98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5万元。包括:退休费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2.97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扶贫支出增加。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2.97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人员增减变动和扶贫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4.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67.3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7.26万元;项目支出58.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金额26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31万元,公用经费37.26万元;项目支出58.4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6.54万元;津贴补贴69.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6万元。包括:办公费3.14万元;印刷费4.28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费1.98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5万元。包括:退休费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31万元,公用经费37.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项目支出58.4万元,用于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6万元,全部为行政单位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21.39万元,是上年的1.34倍,主要原因是用于扶贫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吴堡县审计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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