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林改:吴堡县封山禁牧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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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0-01-05 14:21
    1999年以来,吴堡县以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为契机,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通过全县上下的努力,该县林业用地面积达到31.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造林8.08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该县十年来坚持“封山育林,舍饲养畜”正确道路的结果,然而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重大调整,退耕还林任务逐渐减少,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已经成为全县今后林业工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封山禁牧是巩固绿化成果、恢复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几年的努力,该县实现了林牧双赢,真正走出了一条林牧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领导重视到位
 
    1、为了加强对封山禁牧工作的领导,该县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8个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封山禁牧领导小组。
 
    2、该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封山禁牧责任书,乡与村签订责任状,村与户签订禁牧舍饲合同。实行县管乡、乡管村、村管户、户管畜的责任制度。
 
    3、该县政府把封山禁牧工作作为各乡镇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健全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二、封山禁牧宣传到位
 
    该县政府每年都召开大型的封山禁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封山禁牧会议精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的出台,进一步为封山禁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该县采取标语、板报、路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09年共印发宣传单3万余份。在此基础上,还对重点地段竖立了界碑、大副标语等醒目标志,起到了宣传、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禁牧措施到位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封山禁牧不动摇。实践证明,封山禁牧是提高林草成活率、保存率,借助自然力量恢复植被,保护生态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党委、政府从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切实增强搞好封山禁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积极开展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2009年,该县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积极开展全县性的封山禁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调查摸底,建档立卡,造册登记,以草定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抽调数名干部职工,挨村逐户,调查摸底,对全县5只以上羊子养殖户进行了详细的造册登记,建档管理,实行依草定畜管理。同时,对缺草缺料缺劳的养羊大户,责令拿出计划,限期处理,使全县的封山禁牧工作有了一个根本性的好转。二是加大对偷牧夜牧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林业部门派出巡查组,各乡镇兵分几路派出工作组白天晚上轮班工作,对全县偷牧夜牧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偷牧夜牧者县林业部门对所属乡镇处罚每只羊100元,处罚放牧者每只羊10—30元。特别是对无劳力的养殖“钉子户”采取驻村蹲户,通过在羊圈门上白天上锁晚上加封条的办法严盯死守,责令限期处理。
 
    3、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责任人。该县综合督查督办室对全县8个乡镇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督查,书写督查简报,对全县禁牧工作好的做法进行表扬和推广,对问题严重的乡镇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一把手是本区域封山禁牧的第一责任人,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乡镇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对本乡镇封山禁牧工作负全责。对难缠户、钉子户,特别是对屡教不改、起哄闹事,阻碍执行禁牧公务的放牧户立案查处,依法打击,严格按《陕西省禁牧条例》对滥牧偷牧户进行处罚。(文:白永峰)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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