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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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强强       出处:榆林日报        更新时间:2008-06-23 06:55
    吴堡县把加强对公务车辆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开展清理公务车辆工作。
 
    该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将单位“一把手”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一把手”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过问、亲自签字把关,确保本单位、本系统的清理公务车辆工作扎实有效。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车辆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填写 “自查登记表”,在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一律配备国产小轿车,科级单位配备15万元以内的国产小轿车。各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必须经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将购车资金汇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专户,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旧车移交县国有资产局管理,并按规定处置。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单位的自查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核对,对漏报、瞒报,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在清理阶段,县纪委、县财政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对一些重点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县纪委从县财政局、县公安交警支队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对全县公务车辆的摸底调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长效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薛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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