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四项措施”强化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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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3-04-01 15:23
    为切实将《榆林市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二项规定》落到实处,深入推进队伍作风建设,全力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发展,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学习,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全局民警综合素质。
 
    一、召开两个会议,迅速传达学习,掀起贯彻热潮。一是召开党委会议。“十二项规定”推出以来,县公安局专门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并要求各部门认清形势,更新理念,围绕大局,联系实际,从具体环节和细微之处抓起,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二是召开部门会议。各部门专门召开学习贯彻会议,要求民警进一步增强学习和领会“十二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执法活动和群众工作中,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务实、高效。
 
    二、找准两个切入,严格规定执行,扎实转变作风。一是转变会风,以“少开会、开短会,提高会议实效”为原则,精简会议文件,压缩会议时间,提炼领导讲话,控制会议数量。对上级检查验收会议不挂欢迎横幅,不买水果,并严格接待标准。二是转变文风。精简工作文件,对不泄密的工作部署类文件一律予以网上发布,不再以纸质文件下发;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提升公安宣传简报质量,严禁套话、大话、公式化,对可不外送的一律不再外送。
 
    三、开展两个活动,提倡勤俭节约,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等有关规定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理念,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节约评比活动。转变办公理念,大力提倡“我要节约”意识,规范办公秩序和办公用品配备、采购、领用、维护和保管,节约办公成本。同时加强办公室水、电管理,以部门民警为单位开展评比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抓好两大监督,内外联合推进,确保实效凸显。一是外部监督。利用警民座谈会、廉政监督员监督等方式,对落实市局“十二项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说明公安机关改进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并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以民意为导向,改进警务模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内部监督。由纪检、督察部门牵头,对外公布监督电话,并严格按照市局“十二项规定”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铺张浪费、变通执行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严肃查处。(文:李云隆)
 
责任编辑:慕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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