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者基本权利
1、有自由选择旅游商品,知悉旅游产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全面如实地介绍旅游线路、景点及价格,餐饮、住房标准、车辆车型等情况,然后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2、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3、享有公平交易、获得质价相符的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旅游者对购买的商品和服务要求有质量保障,同时也要求价格合理、公平;对经营者不合法的强行交易行为有权拒绝。
4、当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依法享有获得索赔的权利。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只要是旅游经营者的旅游商品和服务缺陷造成的,有权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在许多方面有所体现,旅游消费者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旅游投诉范围
1、被投诉旅游企业未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经济权益损失;
2、被投诉旅游企业的服务未达到国际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经济权益损失;
3、被投诉旅游企业歇业、解散、破产、合并、分立而造成旅游者经济权益损失;
4、因被投诉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5、被投诉者对投诉者有威胁、欺诈行为的。
(三)投诉状应有内容
投诉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年龄、单位及住址;
2、被投诉者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3、事件经过及相关时间、地点和人员;
4、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5、证据和证据来源;
6、参与投诉的每一名投诉者必须在投诉状上签名和盖章,并写明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旅游投诉电话:0912-6525798
通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宋家川镇电信大楼
邮编:718299
吴堡县人民政府主办 县政府办公室承办 吴堡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建设管理
地址: 陕西·吴堡县新建街155号 联系电话:0912-652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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