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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县旅行社文明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8-12-11 11:15    来源:吴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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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超范围经营,不挂靠承包。

二、广告真实

规范旅游广告宣传,在旅游合同和广告宣传上不采用虚假、模糊用语;严格遵守旅游广告发布规定。

三、信守合同

严格与旅游者签订《吴堡县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旅游合同内容提供旅游服务,不降低标准及服务质量。

四、规范操作

在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导游、地接旅行社、饭店、餐厅、景点、旅游汽车公司并签订合同,规范服务流程,不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运营资质的“黑车”。

五、热情服务

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关心游客,尊重游客。

六、加强监管

设专门的旅游质量服务工作部门,做好质量反馈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树立形象

遵守社会公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吴堡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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