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提交人
张**
信件标题
龙山大厦停车乱收费
提交时间
2024-04-01
信件内容
本人是吴堡县龙山大厦小区业主,物业规定小区业主在院内停车需收费,本人认为严重不合理。1、为什么小区楼下的酒店入住人员在小区内可免费停车,而业主需要收费?2、院内每天都停非常多的车,每个都是交了费的?3、收取停车费只是让扫二维码,为什么不能开具发票?二维码扫的钱到了哪里?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4-03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吴堡县农盛小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龙山大厦2-2-201

经营范围及方式: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供暖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者:周明亮

2、主要问题

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龙山大厦小区物业进行调查核实,就投诉内容与物业负责人进行交涉,对于市民朋友提出的“为什么小区楼下的酒店入住人员在小区内可免费停车,而业主需要收费?”这一问题,经过调查,了解到酒店可以停车是因为已与物业公司签订过停车租赁合同,合同里已指出租赁的车位数量和费用。根据《榆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内临时车辆停车服务费按次或按时收取。按次收费的计费周期应不少于4小时,同时限定单日收费最高上限。收费标准不得高于物业小区附近的非经营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业主告知后,不得限制或者妨碍业主在自有以及租赁的车位上免费停放未登记车辆。

第二十条 产权归全体业主的车库(位),建设单位不得出售,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小区人防工程空间划出的车库(位),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租金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产权归建设单位的,不是人防工程且不算作公摊面积,可按照程序办理产权证的车库(位),建设单位可以出售或出租,收益归建设单位。我局获悉情况如上所示,若有其他问题可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沟通或咨询相关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调查,回复如下:龙山大厦农盛小区内停车均属于临时停放,在不阻挡消防通道的情况下,所有车辆都可以自由进出、停放。我单位要求物业处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事项,并告知物业处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落实好卫生保洁、车辆安全工作。根据吴政办发〔2021〕85号文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物业收费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广大业主有问题、诉求、建议首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也有权选聘自己满意的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