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丁**
信件标题     吴堡县郭家沟镇下山畔村封山禁牧形同虚设
提交时间     2024-04-02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年2月9日,下山畔村村民丁卫勤不顾封山禁牧的政策要求,每天继续放羊。并且在放羊回来路上,羊群无人照看,爬上邻居我家房顶,地里。啃食地里邻居种的红葱,和小树苗数量不等;更是造成石棉瓦的损坏。 后经邻居(我父亲)报警,岔上派出所已经出警,并且协同村书记对村民丁卫勤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本着大过年的本人不想因为这些事情影响心情,遂说服父亲不要追究太多。最后要求丁卫勤进行对损坏的石棉瓦进行赔偿,坏了几块换几块新的。村书记丁文伟,岔上民警都在现场同意此方案,哪知事发之后距今将近两月,丁卫勤随手扔下两片用过的石棉瓦就走了 ,尺寸也不符合,并且都是残次品。 本人忍无可忍,找了书记丁文伟反映此项问题。书记公务繁忙,答应督促丁卫勤尽快赔偿。后更是解释他无执法权,只能劝解。对方不配合他也没有办法;不行你就继续报警处理 另外:丁卫勤更是明目仗胆,继续放牧,不顾政府封山禁牧的基本政策,每天继续放羊。简直不把法律,道德放在眼中。(本人有视频为证,并且之前已发送过岔上派出所民警。) 本人丁明政实名反馈,请政府予以重视,坚决制止此等目无法纪之人。 本人要求丁卫勤赔偿石棉瓦,损坏几块赔偿几块,不得以次充好。并且赔偿红葱以及树苗损失。并且在公开场所村内现场以及村内微信群向我父亲道歉。 此致 敬礼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4-04-03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针对您所提交的问题,经由相关部门调查后,现就相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郭家沟镇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了解事情经过,要求支部书记再次对放牧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双方石棉网赔偿事宜进行了再次协调,通过协调由放牧人丁**对反映人的全部损失总计赔偿3000元,承诺今后再不出现类似问题。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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