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宋**
信件标题     请求相关部门关注一下这个可怜的孩子。
提交时间     2018-07-27
信件内容
    我的侄儿,辛家沟镇宋家坡人,父母双亡孩子又有残疾,请相关部门关注一下,给予应有的帮助,感激不尽。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8-07-3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宋喜喜,男,身份证号码612730197711050535,家住辛家沟镇宋家坡村,为肢体智力贰级残疾,父母双亡。根据《吴堡县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具有吴堡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项条件的,应当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因此,经本人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宋喜喜符合该条件,已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享受特困人员相关待遇。所有的供养金已按季度发放到本人信合一卡通中,保障了其基本日常生活。

特此回复。

吴堡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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