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局长:

         2008是从地方大学特招入伍的士官,上士已满。关于转业,户籍问题感觉疑惑。我参阅了《民政部解答201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网站http://www.shenchuang.com/sznews/20141119/129488.shtml

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年度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及时了解安置政策,合理选择安置方式,以利退役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政策,以问答形式对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供军地各有关部门、广大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总参谋部军务部

2014115

其中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复是这样:

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29.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能否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111日以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其服现役虽不满12年但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111日以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这样看我们是否可以回到我们县转业呢?等待你的回复。再次感谢!!

"/> 吴堡县人民政府
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王**
信件标题     直招士官转业户籍问题
提交时间     2016-04-09
信件内容
    

尊敬的民政局局长:

         2008是从地方大学特招入伍的士官,上士已满。关于转业,户籍问题感觉疑惑。我参阅了《民政部解答201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网站http://www.shenchuang.com/sznews/20141119/129488.shtml

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年度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及时了解安置政策,合理选择安置方式,以利退役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政策,以问答形式对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供军地各有关部门、广大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总参谋部军务部

2014115

其中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复是这样:

15.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易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29.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能否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111日以前)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其服现役虽不满12年但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111日以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这样看我们是否可以回到我们县转业呢?等待你的回复。再次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6-04-12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经收悉!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规定,服役必须满10年,且未选择自主就业,退出现役后由当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由于你是2008年入伍的,所以你必须在2018年服役期满后,且未选择自主就业,才给你安置工作。时间不够10年,故现在不予安排。

吴堡县民政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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